2023年第一批磷石膏建材推廣應用專項補助資金
近日,貴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《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第一批磷石膏建材推廣應用專項補助資金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決定啟動2023年磷石膏建材推廣應用專項補助資金申報工作。
通知要求,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、特區)住房和城鄉建設局,貴安新區城鄉建設局和各有關單位按照文件規定的申報條件、申報材料制作、申報程序和申報時間要求,積極組織轄區內有關單位申報2023年第一批磷石膏建材推廣應用專項補助資金,加強對申報單位的指導和幫助,把好審核關口,做好監督服務。
通知明確,在貴州省應用磷石膏建材建設工程項目的單位,根據磷石膏建材中磷石膏消納量和磷石膏墻體建設量給予獎補,補助標準為:使用磷石膏建材消納磷石膏量。單個項目利用磷石膏量300噸以下的,每噸獎補40元;單個項目利用磷石膏量300噸(含)以上500噸以下的,每噸獎補50元;單個項目利用磷石膏量500噸(含)以上的,每噸獎補60元。建成磷石膏墻體每平方米獎補5元。
申報要求為,申報單位為項目建設單位或項目總承包單位。施工單位申請的,施工合同應約定由其負責材料采購。以上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。在貴州省應用磷石膏建材的單位,項目已經實施且分部、分項工程驗收合格。申報單位按要求提供相應的申報資料,并承諾申報資料的真實性,按照規定的補助標準和申報程序開展申報。之前申報過貴州省磷石膏建材推廣應用專項補助資金的項目,不得重復申報。
通知明確,補助資金采取專項補貼形式發放,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商省財政廳撥付到各市(州)、貴安新區財政局。各市(州)、貴安新區住建部門按資金管理規定,根據各地申報情況到各市州財政局進行申報,再統一撥付到各申報單位。資金下撥時,各有關市(州)、貴安新區住建部門應及時將資金撥付到申報單位。